为何金融监管“盯上”实名制
2015-08-25 12:02:25
8月18日晚间,恒生电子(600570)和同花顺(300033)双双公告称,因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两家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众所周知,在今年以来A股疯牛站上5000高地后,监管层严查场外配资的“挤脓包”动作,引发资金恐慌性出逃从而市场断崖式下跌远超千点。上述两家公司的技术系统,恰恰在其中为场外配资需求提供了适合飞速增长的温床。
从数据上看,证券业协会数据显示,三大配资软件接入的客户资产规模合计近5000亿元其中恒生HOMS系统约4400亿元,同花顺约60亿元,上海铭创约360亿元。
在这当中,银行资金通过这些系统流入股市,其中伞形信托形式占据主要比例。而伞形信托的作为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的创新品种,为配资出资人提供了方便高效的风控管理,也为杠杆投资的配资投资者提供了融资快速、杠杆更高、投资范围更为自由的方式。举例而言,伞形信托只要母账户不违反银监会关于结构化信托持有单个股票不能超过信托资产净值的20%的规定,子账户可以规避对单只股票仓位限制,而且还可以更广泛地投资于包括创业板、ST股在内的证券以及封闭式基金等标的。
这种模式下,其信托母账户虽然真实存在,但是其下分组交易的诸多独立的子信托单独投资操作和清算,如此行为规避了部分现有政策条款的限制,无形之中放大了投资风险。除了伞形信托之外,游离于上述恒生、同花顺、铭创系统之外的线下配资中,也大量存在分账户、虚拟账户等交易,杠杆比例、投资范围则更加少有限制。配资领域如此广泛地存在证券账户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等等交易行为,不仅令配资的投融资双方风险增大,而且也令市场加剧波动,在极端行情中集中抛股或者平仓更容易造成流动性风险。如此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中关于证券账户实名制的要求,更进一步讲,也增大了监管层监测股市投资行为数据真实性和进行监管条款制定和执行的难度。
因此,不难理解,在A股倾泻而下的暴跌之中,证监会发文清理虚拟证券账户,重申严格落实证券账户实名制的要求和决心了。账户实名制之下,便于了解资金来源,做好投资者适应性安排,进行维护市场稳定等监管工作。
账户实名制,不仅仅是证监领域在强调。央行也在做类似的事情。
7月31日,酝酿了三年之久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终于面世。在鼓励创新、审慎出台的新规中,支付账户实名制亦被作为重点部分纳入其中。
对于这一新规发布后引起争议的内容,央行转门解释称,支付账户普遍未落实账户实名制,不少机构为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非法跨境转移资金风险巨大。支付机构在迅速发展的过程中,相关问题和风险不断显现,消费者未能得到有效保护。并且表示,满足金融消费者的有效需求、维护消费者权益是金融工作的出发点。罔顾安全,简单地迎合消费者金融需求,往往是造成金融风险乃至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
账户实名制有多重要?在金融监管中的诸多领域,在金融监管者眼中,这是一个监管底线,一个基础性、原则性的规定。在对所监管领域的动态掌握和参与者行为监测中,在进行监管政策的调研制定和压力测试等环节中,账户实名制,了解资金的来源,是监管诸多事项的基础之一。
不过,金融创新和金融需求不断快速发展当中,仅仅依靠监管排查和一刀切式的监管措施还不够。例如,在恒生等系统停止对外提供相应系统的功能及运行后,部分配资行为转到其他软件承载的线下灰色地带当中,潜在风险依然难以考量。
因此,在恒生、同花顺等被立案调查之外,如何在实名制等基本原则之上,更好地了解投资者、金融消费者的需求,疏堵结合,合理引导需求,提高监管水平,完善相应制度,是更为重要和长远的监管责任与方向。(袁金秋)
众所周知,在今年以来A股疯牛站上5000高地后,监管层严查场外配资的“挤脓包”动作,引发资金恐慌性出逃从而市场断崖式下跌远超千点。上述两家公司的技术系统,恰恰在其中为场外配资需求提供了适合飞速增长的温床。
从数据上看,证券业协会数据显示,三大配资软件接入的客户资产规模合计近5000亿元其中恒生HOMS系统约4400亿元,同花顺约60亿元,上海铭创约360亿元。
在这当中,银行资金通过这些系统流入股市,其中伞形信托形式占据主要比例。而伞形信托的作为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的创新品种,为配资出资人提供了方便高效的风控管理,也为杠杆投资的配资投资者提供了融资快速、杠杆更高、投资范围更为自由的方式。举例而言,伞形信托只要母账户不违反银监会关于结构化信托持有单个股票不能超过信托资产净值的20%的规定,子账户可以规避对单只股票仓位限制,而且还可以更广泛地投资于包括创业板、ST股在内的证券以及封闭式基金等标的。
这种模式下,其信托母账户虽然真实存在,但是其下分组交易的诸多独立的子信托单独投资操作和清算,如此行为规避了部分现有政策条款的限制,无形之中放大了投资风险。除了伞形信托之外,游离于上述恒生、同花顺、铭创系统之外的线下配资中,也大量存在分账户、虚拟账户等交易,杠杆比例、投资范围则更加少有限制。配资领域如此广泛地存在证券账户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等等交易行为,不仅令配资的投融资双方风险增大,而且也令市场加剧波动,在极端行情中集中抛股或者平仓更容易造成流动性风险。如此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中关于证券账户实名制的要求,更进一步讲,也增大了监管层监测股市投资行为数据真实性和进行监管条款制定和执行的难度。
因此,不难理解,在A股倾泻而下的暴跌之中,证监会发文清理虚拟证券账户,重申严格落实证券账户实名制的要求和决心了。账户实名制之下,便于了解资金来源,做好投资者适应性安排,进行维护市场稳定等监管工作。
账户实名制,不仅仅是证监领域在强调。央行也在做类似的事情。
7月31日,酝酿了三年之久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终于面世。在鼓励创新、审慎出台的新规中,支付账户实名制亦被作为重点部分纳入其中。
对于这一新规发布后引起争议的内容,央行转门解释称,支付账户普遍未落实账户实名制,不少机构为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非法跨境转移资金风险巨大。支付机构在迅速发展的过程中,相关问题和风险不断显现,消费者未能得到有效保护。并且表示,满足金融消费者的有效需求、维护消费者权益是金融工作的出发点。罔顾安全,简单地迎合消费者金融需求,往往是造成金融风险乃至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
账户实名制有多重要?在金融监管中的诸多领域,在金融监管者眼中,这是一个监管底线,一个基础性、原则性的规定。在对所监管领域的动态掌握和参与者行为监测中,在进行监管政策的调研制定和压力测试等环节中,账户实名制,了解资金的来源,是监管诸多事项的基础之一。
不过,金融创新和金融需求不断快速发展当中,仅仅依靠监管排查和一刀切式的监管措施还不够。例如,在恒生等系统停止对外提供相应系统的功能及运行后,部分配资行为转到其他软件承载的线下灰色地带当中,潜在风险依然难以考量。
因此,在恒生、同花顺等被立案调查之外,如何在实名制等基本原则之上,更好地了解投资者、金融消费者的需求,疏堵结合,合理引导需求,提高监管水平,完善相应制度,是更为重要和长远的监管责任与方向。(袁金秋)















